2020年7月5日,国务院发布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,并已于2020年9月1日施行。《条例》禁止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(为行文便利,下文简称“甲方”)利用强势地位而对中小企业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,并为中小企业(下文简称“乙方”)提供了保障措施和救济渠 道,是继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之后,国务院推出的又一部“依法治欠”的重要行政法规。
2020年9月11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《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》。首次明确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内涵,依法界定建设单位应履行的质量责任。
为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,统一裁判尺度,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,经山东高院民一庭法官会议研究,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:
导读: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,不乏有施工单位因工程款催收超过诉讼时效而承担败诉结果的案例。作为工程施工方,在工程完工或结算后怠于催收工程款,但之后又由于催收不利只能以诉讼方式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,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,发包方往往会以此提出诉讼时效抗辩,施工方则将面临追讨不到工程款的风险。那么,施工方该如何运用诉讼时效期来保障工程款呢?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欠款诉讼时效进行阐述,供大家参考学习:
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日前公布,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全文:重磅!国务院发文:支付工程款,不得超过60天!逾期支付利息!9月1日起施行!
10月30日,全省文明工地暨施工扬尘防治现场观摩会在西安市召开。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、厅党组成员刘亚明出席会议并宣读有关通报,省住建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茹广生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住建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李卫军主持会议。
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开展2020年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的通知》。抽查范围及对象:天津、河北、安徽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南、海南、重庆、贵州等10省(市),每省抽查1个地级以上城市,直辖市抽查2~3个市辖区(县)。
日前,商务部对外公布,2020年1-9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0504.3亿元人民币(折合1502.4亿美元),同比增长4.5%。其中,一般建筑类新签合同额359.3亿美元,同比增长31.8%。